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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治理的紧急通知2019-07-31 13:08:46560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的两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5月18日18时,郑州市金贷工业园区,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狂野建设公司承建的郑州市福耀玻璃有限公司在建厂房钢铁架构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5月25日21时30分,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由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承建的郑州闽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正在施工的连廊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

 

  这两起事故曝露出我市一些施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施工的问题,以及整个建设行业内还存在安全监管漏洞。事故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确保我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2012年“安全生产月”等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7月底

 

  二、 检查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

 

  三、 组织领导

 

  组 长:陈 新  市城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曲 标  市城建委副主任

 

  高必成  市城建委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成 员:远 烁  市城建委质安处处长

 

  李世杰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

 

  张秋福  郑州新区分站站长

 

  王 岩  市城建委质安处副处长

 

  聂孟建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廖 薇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赵建世  郑州新区分站副站长

 

  刘 欣  郑州新区分站副站长

 

  李锦林  市城建委质安处副主任科员

 

  郑传昌  市建设安全监督站站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安全监督站,李世杰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指导、协调全市及各县(市)、区建设局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治理工作。

 

  四、检查范围

 

  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重点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区及郑州新区工程成立五个督查小组,具体范围如下:

 

  督查一组组长:姜耀武

 

  负责中原路以北,花园路以西工程。

 

  督查二组组长:邓松江

 

  负责中原路以南,紫荆山路以西工程。

 

  督查三组组长:刘明华

 

  负责花园路、紫荆山路以东,中州大道、机场高速路以西工程。

 

  督查四组组长:张秋福

 

  负责郑州新区工程。

 

  督查五组组长:马树强

 

  负责市政(含轨道交通)工程。

 

  其它县(市、区)及市内集体土地工程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

 

  五、检查重点

 

  1.各单位对市建委下发的建设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治理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施工项目部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履职。

 

  2.安全监督手续及职责履行情况。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备案、规划、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是否齐全;监理单位是否有效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验收等是否完备;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责任人的签字手续等是否齐全有效;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等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是否经过论证。

 

  4.企业是否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治理。特别是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排查治理,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重点检查起重设备安全装置和司机、安拆工、起重工、信号指挥工等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

 

  6.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安拆方案编制审批执行情况;安拆过程相关方履行职责、执行方案情况。

 

  7.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情况。尤其是农民工的“三级教育”、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施工生活区管理情况。一是建设和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消防领导小组,相关消防制度是否健全;二是民工宿舍内是否存放有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三是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四是现场材料堆放是否占压消防通道;五是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是否明确划分,工地食堂是否单独设置;六是否正确使用取暖设施,室内通风是否良好;有效防止煤气中毒、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

 

  9.消防安全管理和设施建立情况。重点是:消防安全制度、动火审批制度、值班制度,消防队伍、消防措施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情况;现场易燃物品、易燃部位和易起火操作程序要悬挂警示标志,并配足消防器材由专人进行管理;专项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

 

  10.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要依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六、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严格标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建设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并跟踪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施工项目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和群防自救能力,增强事故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制度。

 

  4.加大力度,严肃事故处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安全监督手续不齐全、不具备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必须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检查中发现不按国家标准规范施工导致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并按照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与新闻媒体联动曝光。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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